北京医改大动作:人社部门或介入药品采购_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动态
北京医改大动作:人社部门或介入药品采购
上传日期:2013-02-06 08:48:53  浏览次数:6606
     继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后,新医改专门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再出大动作。

  昨日(2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医药经济报》报道获悉,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日前在北京市“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将探索通过集团采购,或者由北京人社部门参与采购药品的方式,推动流通领域改革。

  “这是继医药分开后,又一次既敏感又重大的举措,利益格局面临重大调整。”2月4日,一名医管局内部人士表示,此项新措的具体配套细节正在规划中。

  这一“既敏感又重大的举措”,尤其是医保部门牵头,将给医院、药品流通企业、患者,乃至监管部门带来什么样的利益调整呢?

  医保部门或牵头集中采购

  “今后北京将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改变以往的药品招标由卫生局主管进行、各医院再分别根据需求和中标目录进行单独采购的局面,探索医院可联合集体团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韩晓芳说。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正式启动取消医药分开改革的公立医院先后包括友谊、朝阳、同仁、天坛、积水潭等5家医院,主要措施是药品零加成并设立医事服务费。卫生部官员在一次经验交流会上将北京改革经验总结为“价格平移法”。

  上述医管局内部人士认为,取消药品加成虽然解决了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仍然没有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而今年通过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有望进一步挤出不合理的价格水分。

  卓创医药分析师赵镇表示,医保部门现在进入这个“游戏圈子”,相当于又多了一颗制衡医药产业链的“棋子”,既能帮助挤压掉上游药企的利润空间,又有利于挤压掉下游医院的返利空间。不过,迫于上、下游的双重压力,医保部门可能不会出现杀价过狠的情况。

  付费方介入利于控制药价

  一直以来,医保部门主要代表参保人员的利益,通俗地说是患者的付费方,其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控费的动力将明显增强。从这一点上来看,选择医保部门操盘招标是有一定道理的。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认为,将医保部门纳入到集中采购的行列中主要由其工作性质来决定。在由药企、医院、医生、患者所组成的药品采购链条中增加医保部门,有利于整体结构的完善,可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医管局和医保局共同牵头医药采购是加强医药行政机构间相互监督的重要途径,医药流通过程中的水分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减少。

  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也认为,药品集中采购由医保部门来牵头是合乎情理的。由药品的付费方来操作,有望把药品价格控制到更合理的区间,从而有效减轻医保资金的负担及支付压力。而从医院方面看,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从一个能带来利润的工具转化成了医院的经营成本,因此医保部门加入和药厂谈判、竞标时,有最大的动力把药品价格推向合理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控制医院的成本也是有好处的。

  以往单纯由卫生部门牵头的药品集中采购,由于不能准确预估医保资金的缺口,在产业链对接中往往不能完全顺应市场需求。如今医保部门加入后,将给准确预估医保资金缺口提供了可能。“医保部门进来后,蛋糕不会变小,只是会刺激其更合理地分配。”赵镇表示。

  药品招标目录仍待细化

“希望社保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根据以往医院用药的情况,特别是临床用药来设定招标目录。”陈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哪些药纳入招标目录,哪些药不纳入,须和临床及药品使用单位展开充分、及时的沟通,多听一听医院的意见,保证临床供药的正常使用,也保证招标进来的药品恰到好处地满足医疗市场的需要。越是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如糖尿病、冠心病等用量大且占整个药品费用权重大的药,越应当率先纳入。如果是权重占比较大的药种,即使压价幅度只有20%,其影响面也会很大;反之费用权重占比小的药种,即使压价幅度达到50%,也不见得产生很明显的影响。

  蒋华阳则认为,基本药物及其大病医保药物应首先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名单中。由于基本药物的需求量相对较大,集中采购可降低医药成本从而降低医疗保障机构的财政压力。同理,挤出大病医药的水分也是当务之急。

  此次药品流通领域的新措,是否预示二次议价放开的可能性变大?对此陈勇认为,从法理上说,二次议价的放开在政策上仍有些障碍,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从制度设计上趋向更加透明合理,进一步发挥医院的积极性,把药品虚高的水分再挤一挤。“二次议价涉及到政策层面的许多方面,亦涉及到暗扣变成明扣。药品招标后,再经过医院这个关口,既然有进一步降价的空间,为什么不让其让利呢?”(转自医药经济报)